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 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眉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眉教体发[2018]14号)和《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眉教体函[2020]54号)精神,今年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细则如下:
一、招生年龄
招收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
二、计划设置班级数
学校2020年秋季一年级计划设置班级数12个班
三、招生原则
1.坚持义务教育“适龄、免试、就近”的原则,全面实行划片招生。
2.坚持“两个脱钩”的原则。
3.坚持“两个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的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适龄儿童的居住地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一致。“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可持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本人户口薄以及房产证到所属招生服务范围的学校申请学位。
“两个不一致”指适龄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两个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可持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本人户口薄以及房产证到居住地所属招生服务范围的学校申请学位。
4.坚持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五统一”的原则。
5.坚持“严控班额”的原则。
6.坚持依法照顾特殊人群子女就学的原则。
四、招生对象
1. 八里社区(永兴国际公馆为文同实验小学和城北小学共同招生区域)
2. 蜂蜜社区中原学堂社区
3. 利林社区中原利林社区
4. 海峰路口—胜利街 G213 路口—新城路银杏路交汇处—银杏路城北路交汇处—城北路水体公园路口—仁寿大道水体公园路口—海峰路口(文同实验小学和城北小学共同招生区域)
5. 黑虎社区(含原黑虎社区、原苗园社区)(文同实验小学和珠嘉学校小学部共同招生区域)
五、学位申请应提供的材料
(一)符合“两个一致”和“两个不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两个一致”和“两个不一致”的学位申请登记表一份。(学校6月19日将通过微信发布学位申请表,请家长提前打印并填写完整,便于报名时上交学校)
2.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适龄儿童户籍或居住地房产证(按揭房须提供购房缴费发票、按揭合同和入住 6 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户主不是父母的,还须提供抚养人或监护人关系变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拆迁安置户子女提供安置协议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招收进城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时应提供的材料
1.现场填写《仁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0 年招收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学位申请表》
2.原籍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就读儿童与务工人员的关系)
3.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在中心城区居住)
4.劳动部门提供的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纳税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在中心城区务工或经商)
5.截止 2020 年 5 月 31 日用工单位给务工人员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需材料需在报名前准备齐全)
六、招生时间及报名流程
重要事情再说一遍:准备材料
1.学位申请表
2.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适龄儿童户籍或居住地房产证 (按揭房须提供购房缴费发票、按揭合同和入住 6 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 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拆迁安置户子女提供安置协议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温馨提示:
1.请监护人提前按照招生细则准备好所需材料。
2.请监护人举止文明,有序排队,不拥挤;注意衣着整洁,不穿拖鞋,言行有礼。
3.疫情期间,为了保护自身安全,请配戴口罩,间隔1米有序排队,出示健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