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为中行眉山支行的眉权房他证他权字第2909号的他项权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
2021年4月7日
权利人为中行眉山支行的眉权房他证他权字第2909号的他项权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
权利人为中行眉山支行的眉权房他证他权字第2909号的他项权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