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0〕16号)要求,我局决定对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检查对象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眉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三、检查内容
市属国有平台公司重点关注其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包括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以及私设“小金库”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以及钱物发放情况。
四、检查时间
从2020年9月开始,10月底前结束,具体检查时间以检查通知为准。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人:眉山市财政局 邱团结
联系电话:(028)38166749
联系:眉山市眉州大道西二段116号,眉山市财政局202室。
眉山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