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8月18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
公告指出:2020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来自已经实施禁捕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交易来自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 大渡河等重要支流,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以及仁寿县境内清水河、球溪河及其支流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公告全文如下:
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8月18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 公告指出:2020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来自已经实施禁捕的…
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8月18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
公告指出:2020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来自已经实施禁捕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交易来自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 大渡河等重要支流,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以及仁寿县境内清水河、球溪河及其支流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公告全文如下: